html模版“小改革”何以推動“大公正”——湖北以司法體制改革推進社會治理透視
新華社武漢7月28日電(記者梁建強)實行人員分類管理、落實司法責任制、建立健全司法監督……作為全國司法體制改革首批試點省之一,也是中部地區唯一的試點省份,近年來,湖北以“司改”為突破口,深入踐行“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”的要求,有效推進瞭全面依法治省工作。

嚴把“選拔關”,選優選強入額人員

“我宣誓:忠於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,維護憲法權威,履行法定職責,忠於祖國、忠於人民,恪盡職守、廉潔奉公……”時隔一年多,回憶起參加湖北省入額檢察官憲法宣誓儀式時的情景,“80後”檢察官廖旭依然覺得心潮澎湃。

那時,廖旭和入額檢察官們一同,面向國旗、國徽,左手握緊憲法,右手握拳舉起,莊嚴宣誓。

作為首批試點省份之一,湖北省將員額制改革作為“司改”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。通過將法院、檢察院工作人員分為法官檢察官、司法輔助人員、司法行政人員三類,對法官、檢察官實行單獨職務序列,並以專業化為方向,經自願申請、公開考試、考核、遴選委員會審查等程序,選拔計入員額法官、檢察官。

嚴把“選拔關”,湖北著力選拔業務水平高、司法經驗豐富、能夠獨立承辦案件的人員進入法官、檢察官隊伍,避免出現“論資排輩”和“遷就照顧”等現象。

“政治素養、審判經歷、工作實績、廉潔自律等方面,都是選拔的重要條件。”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靜說,“改革中,著力按照司法規律配置審判人力資源,建立高素質、職業化的法官隊伍,促進優秀人才流向審判一線。”

通過實行人員分類管理和員額制選拔,入額法官、檢察官的年齡結構、學歷層次得到顯著優化。以入額法官為例,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的達94.61%,具有五年以上辦案經驗的達96.2%,一線辦案人員比例達85.36%。

記者從湖北省委政法委獲悉,湖北省優中選優,共遴選出8664名員額法官、檢察官,新的審判、檢察團隊已經組建運行,招錄瞭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,85%的司法人力資源投入到辦案一線,最大限度滿足群眾的司法需求。

夯實“責任制”,“讓審理者裁判,由裁判者負責”

選優隊伍,也要進一步夯實責任。完善司法責任制,成為湖北“司改”中促進司法公正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點工作。

為瞭落實好司法責任制,湖北明確規定,凡進入員額的法官、檢察官,必須在一線辦案,不能審者不判、判者不審。進一步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,明確審判委員會職能、縮小研究案件的范圍,完善審委會議事機制,增強審判委員會委員討論案件的親歷性。

同時,湖北進一步完善院長、檢察長、主審法官、合議庭、主任檢察官的辦案責任制,建立司法權力清註冊商標申請台中單和責任清單,以清單形式列明各類司法人員司法權力,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對所辦案件質量終身負責。

湖北省委法治辦專職副主任趙俊說,借力“司改”,司法責任制在湖北進一步落實,各類司法人員權力清單、責任清單明晰,把司法權關進制度的籠子,審委會、檢委會討論個案大幅度下降,法官檢察官獨立簽發法律文書率逐步上升。

李靜介紹,通過改革,有效促進瞭院、庭長等回歸審判一線。統計數據顯示,2016年,湖北各級法院的院、庭長辦案數占結案總數的64 .69%。2016年,法院審委會討論案件數同比下降10.44%。

構建“監督鏈”:增進依法治省公信力

不在庭審現場,同樣可以對庭審進行實時監督——湖北省人大司法監督工作平臺,已成為湖北“司改”後的新型監督渠道之一。

這一在全國人大系統屬首創的工作平臺,依托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管理系統,設庭審直播、庭審點播、智能庭查等10個模塊,可組織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、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組成人員、省人大代表,依法有序地對各級法院庭審活動進行遠程、實時、實況查看。

湖北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相關負責人透露,借助平臺,可以及時瞭解參與庭審的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、司法警察的工作情況,有效促進“訴訟證據出示在法庭、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、控辯意見發表在法庭、裁判結果形成在法庭”的落實。

趙俊介紹,湖北“司改”中,著力推行司法公開,強化司法監督,建立健全錯案責任追責問責機制。

湖北明確,法官和檢察官必須接受人大、政協和社會各界監督,對正當程序的監督必須嚴肅認真對待和認真回復,接受監督的情況將作為法官檢察官考核的依據。

“司法是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。”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、省綜治辦主任、省委法治辦主任王興於說,“司改”以後,湖北法院、檢察院辦案質量、效率有瞭較大幅度提升。僅2016年,湖北各級法院受理案件同比增長23%,結案同比增長26%。

與此同時,以“司改”為契機,湖北有效推動瞭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,通過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,各市、縣行政執法案件錄入“兩法銜接平臺”比例已達69.3%;各級政府不斷強化自覺接受監督意識,健全依法出庭應訴、支持法院審理行政案件、尊重並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,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比例從兩年前的2%提高至2017年的46.8%。


【摘要】

趙俊介紹,湖北“司改”中,著力推行司法公開,強化司法監督,建立健全錯案責任追責問責機制。湖北明確,法官和檢察官必須接受人大、政協和社會各界監督,對正當程序的監督必須嚴肅認真對待和認真回復,接受監督的情況將作為法官檢察官考核的依據。


新華社武漢7月28日電(記者梁建強)實行人員分類管理、落實司法責任制、建立健全司法監督……作為全國司法體制改革首批試點省之一,也是中部地區唯一的試點省份,近年來,湖北以“司改”為突破口,深入踐行“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”的要求,有效推進瞭全面依法治省工作。

嚴把“選拔關”,選優選強入額人員

“我宣誓:忠於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,維護憲法權威,履行法定職責,忠於祖國、忠於人民,恪盡職守、廉潔奉公……”時隔一年多,回憶起參加湖北省入額檢察官憲法宣誓儀式時的情景,“80後”檢察官廖旭依然覺得心潮澎湃。

那時,廖旭和入額檢察官們一同,面向國旗、國徽,左手握緊憲法,右手握拳舉起,莊嚴宣誓。

作為首批試點省份之一,湖北省將員額制改革作為“司改”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。通過將法院、檢察院工作人員分為法官檢察官、司法輔助人員、司法行政人員三類,對法官、檢察官實行單獨職務序列,並以專業化為方向,經自願申請、公開考試、考核、遴選委員會審查等程序,選拔計入員額法官、檢察官。

嚴把“選拔關”,湖北著力選拔業務水平高、司法經驗豐富、能夠獨立承辦案件的人員進入法官、檢察官隊伍,避免出現“論資排輩”和“遷就照顧”等現象。

“政治素養、審判經歷、工作實績、廉潔自律等方面,都是選拔的重要條件。”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靜說,“改革中,著力按照司法規律配置審判人力資源,建立高素質、職業化的法官隊伍,促進優秀人才流向審判一線。”

通過實行人員分類管理和員額制選拔,入額法官、檢察官的年齡結構、學歷層次得到顯著優化。以入額法官為例,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的達94.61%,具有五年以上辦案經驗的達96.2%,一線辦案人員比例達85.36%。

記者從湖北省委政法委獲悉,湖北省優中選優,共遴選出8664名員額法官、檢察官,新的審判、檢察團隊已經組建運行,招錄瞭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,85%的司法人力資源投入到辦案一線,最大限度滿足群眾的司法需求。

夯實“台中商標申請代辦責任制”,“讓審理者裁判,由裁判者負責”

選優隊伍,也要進一步夯實責任。完善司法責任制,成為湖北“司改”中促進司法公正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點工作。

為瞭落實好司法責任制,湖北明確規定,凡進入員額的法官、檢察官,必須在一線辦案,不能審者不判、判者不審。進一步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,明確審判委員會職能、縮小研究案件的范圍,完善審委會議事機制,增強審判委員會委員討論案件的親歷性。

同時,湖北進一步完善院長、檢察長、主審法官、合議庭、主任檢察官的辦案責任制,建立司法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,以清單形式列明各類司法人員司法權力,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對所辦案件質量終身負責。

湖北省委法治辦專職副主任趙俊說,借力“司改”,司法責任制在湖北進一步落實,各類司法人員權力清單、責任清單明晰,把司法權關進制度的籠子,審委會、檢委會討論個案大幅度下降,法官檢察官獨立簽發法律文書率逐步上升。

李靜介紹,通過改革,有效促進瞭院、庭長等回歸審判一台灣註冊商標查詢線。統計數據顯示,2016年,湖北各級法院的院、庭長辦案數占結案總數的64 .69%。2016年,法院審委會討論案件數同比下降10.44%。

構建“監督鏈”:增進依法治省公信力

不在庭審現場,同樣可以對庭審進行實時監督——湖北省人大司法監督工作平臺,已成為湖北“司改”後的新型監督渠道之一。

這一在全國人大系統屬首創的工作平臺,依托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管理系統,設庭審直播、庭審點播、智能庭查等10個模塊,可組織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、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組成人員、省人大代表,依法有序地對各級法院庭審活動進行遠程、實時、實況查看。

湖北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相關負責人透露,借助平臺,可以及時瞭解參與庭審的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、司法警察的工作情況,有效促進“訴訟證據出示在法庭、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、控辯意見發表在法庭、裁判結果形成在法庭”的落實。

趙俊介紹,湖北“司改”中,著力推行司法公開,強化司法監督,建立健全錯案責任追責問責機制。

湖北明確,法官和檢察官必須接受人大、政協和社會各界監督,對正當程序的監督必須嚴肅認真對待和認真回復,接受監督的情況將作為法官檢察官考核的依據。

“司法是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。”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、省綜治辦主任、省委法治辦主任王興於說,“司改”以後,湖北法院、檢察院辦案質量、效率有瞭較大幅度提升。僅2016年,湖北各級法院受理案件同比增長23%,結案同比增長26%。

與此同時,以“司改”為契機,湖北有效推動瞭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,通過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,各市、縣行政執法案件錄入“兩法銜接平臺”比例已達69.3%;各級政府不斷強化自覺接受監督意識,健全依法出庭應訴、支持法院審理行政案件、尊重並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,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比例從兩年前的2%提高至2017年的46.8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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